关于第十期《小小萤火虫》初稿选定后发送的通知
第十期《小小萤火虫》初稿已选定,请各指导教师做好以下几点:
1、再次修改被选定的学生习作,希做到条理清晰,语句通顺,没有错别字。
2、按规定写上校名、班级(或年级)及学生姓名(如中心校 五(2)班 张华; 沙南小学五年级 李明)
3、在学生习作下面请指导教师写上[简评]及您的姓名
4、在11月21日(周五)前发送到学校邮箱xiachenxiaoxue1234@163.com并在稿件上注明为《小小萤火虫》第十期稿件。
《小小萤火虫》编委组
11月17日